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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未按规定使用保险条款费率等,太平洋寿险衢州中心支公司被罚50万元

9月19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衢州监管分局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,中国太平洋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太平洋寿险”)衢州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两项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。

9月19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衢州监管分局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,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太平洋寿险”)衢州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两项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。

经查,太平洋寿险衢州中心支公司存在两大违规情形:一是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、保险费率;二是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、报表、文件、资料。依据相关监管规定,衢州监管分局对该中心支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;对责任人王丽萍给予警告,并处2.5万元罚款;对责任人朱胜给予警告,并处7万元罚款。

因未按规定使用保险条款费率等,太平洋寿险衢州中心支公司被罚50万元

值得关注的是,太平洋寿险自身在年内已因同类违规问题受到金融监管总局处罚。

今年7月11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太平洋寿险及相关责任人开出罚单:经查,太平洋寿险存在“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、费率”“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”“报送的报告、数据不准确”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。据此,金融监管总局对太平洋寿险给予警告并罚款353万元;同时,对赵鹰、胡乐天、陈福生、姜凯英、黄江宏、孙建军、蒋全、孙谷飞、叶蓬等多名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共计70万元。

因未按规定使用保险条款费率等,太平洋寿险衢州中心支公司被罚50万元

同一天,金融监管总局还对太平洋产险及相关责任人作出重罚。太平洋产险存在“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、费率”“投保信息管理不规范”“报送的报告、数据不准确”等问题,最终被给予警告并罚款472万元,其安徽分公司被罚30万元、河南分公司被罚50万元;叶明满、陈森、李淑会等多名责任人员合计被罚款99万元并给予警告。

因未按规定使用保险条款费率等,太平洋寿险衢州中心支公司被罚50万元

作为国内领先的综合性保险集团,中国太保(601601)的发展脉络可追溯至1991年5月成立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,后逐步组建为保险集团并实现上海、香港、伦敦(A+H+G)三地上市。

太平洋寿险成立于2001年11月,是中国太保旗下专注寿险业务的专业子公司。

尽管年内多次因合规问题受罚,但从经营业绩来看,太平洋寿险2025年上半年表现稳健。

据其中期报告,上半年,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2.9亿元,同比增长1.5%;归母净利润达220亿元,同比提升11.2%。资产规模方面,期末总资产攀升至26811.6亿元,同比增长20.8%,规模与盈利同步呈现向好态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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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wczz13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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